2023-08-16 15:24 中国保龄球协会
小球字〔2023〕337 号
有关单位:
为扩大保龄球国家队运动员、教练员人才储备,进一步夯实项目发展基础,规范国家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工作,打造“能征善战、作风优良”的国家队,根据《国家保龄球队备选人才库建设方案》(小球字〔2022〕28号)试行以来收集的相关意见建议,我中心、协会对《国家保龄球队备选人才库建设方案》进行了修订,经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方案印发。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小球中心
中国保龄球协会
2023年8月10日
国家保龄球队备选人才库建设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保龄球项目根据《体育总局关于做好球类项目国家队备选运动员、教练员人才库建设和国家队选拔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体政字2021【207】号)制定本方案。国家保龄球队备选人才库(以下简称“备选库”)建设全面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国家队组建“选用公廉”,国家队运动员、教练员“先入库,再入队”的总体要求。
第二条 备选库建设立足为国家队的选拔和组建提供充足的、源源不断的优秀高水平人才,旨在规范保龄球项目国家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监督与管理工作,提高国家队选拔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打造“能征善战,作风优良”的保龄球国家队。
第三条 备选库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 备选库分为运动员备选人才库和教练员备选人才库。
第二章 原 则
第五条 公开透明原则。根据国家保龄球集训队特点,公开选拔工作的原则、要求、程序、方式、条件、标准和入选与退出国家集训队的选拔结果,接受大众的监督。
第六条 公平公正原则。国家保龄球集训队要依据选拔办法公平公正的对待所有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不得违反选拔办法搞变通、定特例。
第七条 竞争择优原则。国家保龄球集训队选拔要采取公平竞争的方式,择优选拔出竞技水平高、综合素质强、工作能力及认可度高的人员入选国家队。
第八条 梯队储备原则。依托现有社会资源面向全国各高校、高职院校及企事业开展较好的地方及各个俱乐部、协会等组织考察挖掘有潜力、有能力的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入库。
第九条 以我为主,兼收并蓄原则。既要以培养本土运动员、教练员为重点,又要放眼世界,按标准接纳愿意加入中国国籍的优秀运动员入库,对优秀外籍教练员的执教水平、行为品行等进行综合评价并纳入国家队教练员备选库。
第三章 入 库
第十条 政治要求
(一)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怀和为国争光的愿望;外籍教练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有为中国体育事业贡献力量的强烈愿望;
(二)政治上过硬,服从国家队需要,无条件代表国家参加重大的国际赛事;
(三)诚信守约,自愿接受国家队的要求与管理制度,无兴奋剂违规记录。
第十一条 作风要求
(一)热爱保龄球项目,有良好的体育精神和职业道德,作风优良;
(二)严格遵守国家及国际组织有关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的要求和规定;
(三)有丰富的比赛经验,有丰富的阅读比赛能力。经过大赛胜负考验,有坚强的意志和自信心。了解队员或队友特点与能力,能做到胜不骄,败不馁。
第十二条 运动员
(一)凡具有中国国籍,热爱保龄球运动,达到国家队运动员入库基础体能及相应专项技术标准,愿意加入国家队从事保龄球球训练并代表国家参赛的成年人,或取得监护人同意的青少年,均可参加选拔入库。
(二)运动员备选库分为成年和青少年备选库。成年备选库年龄综合考虑保龄球项目的技术特点,设定在19岁(含)以上;青少年备选库为U19和U16组即14—18岁的运动员。必要时可增设其他年龄段。
(三)运动员备选库规模确定为国家集训队大名单人数(6男6女)的2倍左右,即总计24人。
(四)成绩要求
1.过去一年代表中国保龄球队参加洲际以上国际比赛。
(1)世界保龄球锦标赛:男女个人赛、双人赛、三人赛、队际赛、个人全能、精英赛各六个单项比赛获得前三名的中国大陆运动员;
(2)亚洲保龄球锦标赛:男女个人赛、双人赛、三人赛、队际赛、个人全能、精英赛各六个单项比赛获得前三名的中国大陆运动员;
(3)亚洲青年保龄球锦标赛(U20):男女个人赛、双人赛、四人队际赛、个人全能、精英赛各五个单项比赛获得前三名的中国大陆运动员;
(4)亚洲少年保龄球锦标赛(U18):男女个人赛、双人赛、四人队际赛、个人全能、精英赛各五个单项比赛获得前三名的中国大陆运动员。
2.全国保龄球锦标赛
男女个人赛、双人赛、三人赛、个人全能、精英赛各五个单项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
3.全国青少年保龄球锦标赛、中国青少年保龄球公开赛、中国中学生保龄球锦标赛
男女个人赛、双人赛、个人全能、精英赛各四个单项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
4.中国青少年保龄球积分榜
中国青少年保龄球积分榜前六名的运动员。
5.中国保龄球协会积分榜
男、女积分榜前六名的中国大陆运动员。
6.其他赛事:中国保龄球协会主办的全国性赛事。
(五)基础体能、专项技能、心理要求:在集训中开展相关测评。
(六)其他要求
1.年龄要求:男子运动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女子运动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训练要求:能够参加年度国家队集训。
第十三条 教练员
(一)体能要求
身体健康,无重大基础疾病。
(二)资质要求
获得中国保龄球协会或国(境)外保龄球协会教练员培训证书。
(三)心理要求(暂无)
(四)其他要求
1.理论要求:具备一定的保龄球专业理论及技术知识,全面掌握世界保龄球联合会竞赛及规则要求,精通专项业务知识,具备创新能力,掌握收集和分析资料能力性强,能详细制定训练计划,具备一定的生理、生化指标的测试经验,在提高运动员个人技术及成绩方面有独特见解并能付诸实施。
2.训练要求:能够参加国家队集训,监督运动员个人日常训练进度,及时汇总运动员上报训练数据并加以指导。在国家队集训期间及运动员个人日常训练期间能认真总结,酌个体所需,不断调整,帮助运动员提高体能及成绩。
(五)由国际组织援助教练员评定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 程序和流程
第十四条 首次入库时,运动员成绩满足上述成绩条件之一即可入选人才库;
第十五条 入库后首次参加集训的运动员,需接受国家队体能及技术考核。
第五章 更新与维护
第十六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国际及国内各项赛事成绩为衡量标准,在国家队内部形成流动机制量化考核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中心将围绕运动员、教练员制定以比赛成绩、竞技水平和身体状况等信息为内容的个性化台账,运用数据分析比较、调查经验总结等综合研判的动态管理模式,及时更新递补。
第十七条 对于违反前述政治要求、作风要求及出现重大问题事故的运动员、教练员移出备选库。对于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要及时更新增补。首次公布全名单后,入库标准每年调整一次,每年12月31日公布下一年度备选库全名单;
第十八条 备选库中来自国际性赛事及国内增加赛事内容的,比赛结束后两周内根据比赛成绩公布新入库人员名单(若有),每次集训结束后两周内公布体能和技术不合格需移出人才库的名单(若有)
第十九条 超龄运动员原则上不再列入备选库名单,部分优秀运动员在竞技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经个人提出申请,中心研究批准后可延续留库1-3年。
第二十条 每年度不晚于12月31日公布一次人才库全名单。
第二十一条 无故拒不接受国家集训队选调的运动员,或集训期间因个人原因提前中止训练的运动员,将自动调整出备选库名单且1年内不得再次入库。
第二十二条 在全国比赛中有部分运动员兼任教练员的,除本人书面提出放弃运动员身份及权利以外,在入选备选库时统一按照运动员处理,备选库内同一人员不得同时兼任运动员和教练员。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体育总局小球中心及中国保龄球协会建立运动员、教练员职业道德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凡违反以下规定的的运动员、教练员将被列入协会“禁入名单”管理范畴,实施入库入队“一票否决”制。
(一)政治立场偏差,发表错误政治言论或有其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的语言和行为;
(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三)违反国家队管理规定和队规队纪;
(四)有罢赛、赌球、打假球等违反体育道德和赛风赛纪行为;
(五)有兴奋剂违规行为;
(六)有违规参加商业活动或广告代言行为;
(七)其他有损国家队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违法违纪行为;
(八)不服从自媒体管制要求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小球中心纪委对保龄球项目国家集训队运动员、教练员备选库建设和国家队选拔组建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章 国家集训队的选拔
第二十五条 建库后,除与保龄球项目相关的综合性运动会以外,日常集训和备战一般性国际赛事均由中心业务部门根据比赛等级和规模,从备选库中选拔运动员、教练员参加集训和比赛。当赛事活动体系变化较大,对入库工作造成较大影响时,由小球中心、中国保龄球协会组织选拔赛或制定选拔标准,选拔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国际赛事。确定人员名单后应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与保龄球项目相关的综合性运动会参赛运动员、教练员的选拔根据总局统一参赛相关要求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方案经总局小球中心批准,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方案由总局小球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