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30 17:25 中国保龄球协会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体规字〔2019〕1号)规定,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专项技能考核标准修订工作的通知》(体科字〔2021〕82号)文件要求,结合保龄球项目实际,现将保龄球项目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专项技能考核标准(试行)公布如下:
一、2022年10月1日以前在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保龄球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比赛中取得前三十二名以上名次的运动员,参加体育总局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或中国保龄球协会初级教练员培训并通过考核的,专项技能考核免考。
二、2022年10月1日及以后达到《中国保龄球协会运动技能等级标准》大众五级及以上者,参加体育总局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或中国保龄球协会初级教练员培训并通过考核的,专项技能考核免考。
三、未达到上述标准者,须参加中国保龄球协会初级教练员岗位专项培训并通过考核,可确认为保龄球项目初级教练员专项技能考核合格。
四、本考核标准由中国保龄球协会负责解释。
五、本考核标准将根据实践发展变化适时修订。
特此通知。
中国保龄球协会
2022年9月30日